东莞开车撞死人留下的心理阴影,东莞开车撞死人后的心理阴影?

所谓“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当位高权重的邮政局局长碰上了5条年轻又鲜活的生命,该何去何从呢?最终会得到怎样的定夺呢?

“砰砰砰”几声巨响,打破了洛阳县夜晚国道上原本的宁静。随着声音落下,本沿着国道边走着7个孩子转眼只剩下了2人倒坐在地,看样子也都吓得不轻。

寻着他们的视线看去,一辆原本晃晃荡荡要停下的车突然加速离去。坐在地上的男孩杨某一下反应过来,起身追去。追了近300米,前方的车突然停下,出故障了。

这动静不小,闻声赶来的人中有人报了警、叫了救护车。然而撞得太重了,5名少年被撞得飞出好远,有1名都被撞得摔到了国道下的草丛中。

经过医生确认,3名少年当场死亡,另2名少年最终也因伤势过重、救治无效而身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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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后警方调查,杨同学看到的车里的男人是刚调来当地任职的邮政局局长谷某而车中的女子据称是谷某的年轻女下属王某,而他们开的车竟然是邮政局的公车。

案发当晚,他们去饭店、酒吧聚会,喝了不少酒,而事故的起因也是谷某酒劲上头,试图超过道路上别的车而超速行驶。

多么令人气愤!自己的过错竟然要用别人的生命来买单。甚至事发后,谷某还妄图用权利与人脉掩盖自己的罪行,甚至串通王某给自己做伪证。

最终,在相关政府部门、死者父母以及正义人士的坚持与关注下,谷某赔偿5名死者的家属每家23万元,同时也得到了法律的制裁与审判;王某也因做伪证得到了相应的处罚。

【以案释法】

23万元,对于5名少年的家庭来说确实不是一笔小数目。可是他们原本正处于无忧无虑、青春尚好的年龄,岂是区区23万元能衡量的呀!

对于死者父母面临的丧子之痛,对于2名幸存少年目睹好友死去所留下的心理阴影,又岂是23万元可以弥补的!

罪魁祸首谷某可谓是罪行滔天,真的是处死都不为过。下面,就让我们细数一下他都有哪些罪行!

一、公车私用以及公务员故意犯罪该如何处罚?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零七条,违反使用公务交通工具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谷某身为邮政局局长,国家工作人员理应带头守法,但是他不仅知法犯法,还造成了极其严重的后果,被依法判处刑罚的,应当作开除处分,

身为政府要职人员,作出如此恶劣之事,真是德不配位,一定要严惩。

二、肇事逃逸未遂

即使谷某不肯承认,但通过目击者的描述及种种调查结果,都可以认定,谷某在撞人后没有第一时间下车查看伤者情况或是拨打120进行救治,而是加速驶离了。

最终停下是因为车辆受损严重,使得自己逃逸未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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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谷某虽肇事逃逸未遂,但也造成了5人死亡的惨重后果,绝不会被轻判。

三、贪污贿赂

谷某刚刚调任,便参加聚会、去酒吧玩乐,这花的钱是不是公款呢?一同吃饭的人又是什么关系呢?顺藤摸瓜,发现谷某不仅贪污受贿,还做了许多滥用职权、有碍司法公正的事。

依据我国《刑法》及《贪污受贿法》的相关规定,像谷某这种情节严重且受贿金额特别巨大的,应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从违法违纪上来看,谷某已经罪行滔天。从道德上,他也是私生活混乱。许多网友好奇,车上与他行的女人是谁?经过调查那是他的情人,二人一直存在不正当的关系。

衷心希望此案能给公职人员与年轻女性敲响警钟!没有谁可以一手遮天,不要被权利冲昏头,一定要德才配位才好。年轻女性要保持清醒头脑,别为了财权迷失自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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